【经管校】“易”报道——消费者权益日
2024-03-23 11:14:14
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公平,是天下消费者的共同愿望,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所以每到3月5日消费者权益日,尽管打假声一浪高过一浪,尽管3月15日晚会令全社会关注。尽管大批假冒伪劣商品被销毁,令人大快人心但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更加关注自消费公平是天下消费者的共同愿望,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所以每到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尽管打假声一浪高过一浪尽管3月5日晚会令全社会关注。尽管大批假冒伪劣商品被销毁,令人大快人心但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更加关注与自己生活更密切事宜。
中国消费者协议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性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归根结底,维护消费者权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活幸福美好。但愿天天都是3月15日让消费者权益维护在每一天每一刻。
供稿人:吴智莉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
易班心情: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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